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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达环保(68850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J9九游会 九游会J9

发布时间:2023-04-13 10:55:12人气:

  J9九游会 九游会J9J9九游会 九游会J9J9九游会 九游会J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达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青达环保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 6月 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3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191,9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49,835,639.3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356,260.6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第 361Z006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 7月 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达环保首次公开发行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 7月 13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500.39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500.39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711.67万元。截至 2022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212.06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2,823.5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516.80万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 9,2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 12月 31日余额合计为 4,140.3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2020 年 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 7月 13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分行(以下简称发胶州支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以下简称“青岛农商行胶州胶北支行”)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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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 5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品种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9,200.00万元。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情形。

  中泰证券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三会资料、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明细账、募集资金使用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青达环保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 项目。截至 2021年 7月 1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额为 500.39万元,其中“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万元,“蓄热 器产品生产线万元。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361Z0441号” 《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 告》,经保荐机构发表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公司于 2022年 5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 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品种 等,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即 2022年 8 月 2日起至 2023年 8月 1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9,200.00万元。

  说明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67.00万股,发行价格为 10.57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19.1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0,035.63万元。因实际

  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32,523.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从 15,000万调整至 2,512.43万元。

  说明 2: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完成时间 36个月,自上市之日起计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应为 2024年 7月;蓄热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

  目预计完成时间 24个月,自上市之日起计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应为 2023年 7月。公司募投项目未出现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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