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架子队各部门应督促所管工作范围内的人员遵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和标准,加强对所属各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5.5 架子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从事安全环保活动时,都应当遵守并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接受环境保护部门对其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5.6 安全环保部及各架子队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安全环保护设施的性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经设施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进入公司生产用水系统或循环使用。
2、设施必须配备专门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监测结果记录。
6.1 新建的防治污染设施,在试运正常,取得充分数据的情况下,由架子队安全环保部、机电物质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环保验收,被验收单位要提供包括工艺设计、设备性能、施工质量、试运情况、处理效果和存在问题等方面的书面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6.2 凡经鉴定验收合格的设施需设固定人员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艺卡片和工艺纪律,建立技术档案,定时监测和考核,加强维护和检修,保证和检修装置同时运行。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者___元罚款:
3、更新、改造环保装置,引进、安装不符合环保规定的技术设备,致使工程不能验收的;
四)、严格遵守本办法,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给予奖励和表扬。
7、实行环保装置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装置如发现有问题,环保装置因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的,要向公司生产安全处提交《环保装置停运报告》,由公司生产安全处上报公司,经公司环保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停机检修。报告中应说明环保装置故障、抢修措施、修复日期J9九游会 九游会J9等。
8、公司生产安全处定期对重点环保装置进行检查﹑监测,检查﹑监测结果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并随时检查各单位环保装置运行记录和运行档案。
6.6 在集中使用大型安全环保设施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紧挨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
6.7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工程局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
为加强安全环保设备的管理,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广大职工的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架子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地方有关安全环保的规定以及工程局有关要求,建设和配备安全环保设施,并完全满足安全环保工作的需要。
4、污水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将废水送入事故废水排放池,严禁废水外排,并报公司生产安全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J9九游会 九游会J9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并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责任单位警告、责令改正或者___元罚款:
7.1 本办法为架子队安全环保设备管理的基本规定。各架子队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一)﹑环保装置是指除尘设施﹑粉尘处理设施、煤气脱硫装置﹑防止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装置,如湿法脱硫装置和炼焦除尘车等。
5.2.1 对污染严重、工艺设备落后、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严重的安全环保设施,禁止建设或者购置;
5.2.2 对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求安全环保设施,要求从事环保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履行环境保护的有关手续;
6.8 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架子队依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5.1 架子队安全环保部办负责架子队范围内的安全环保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5.1.1 负责对架子队和设备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5.1.2 参与架子队负责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的监督检查。
6.3 凡因各种原因,需停运防治设施时,事先报有关部门批准,不准无故停止设施运行。
6.4 建立环保设施的汇报制度,各部门向架子队汇报生产的同时,必须汇报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情况及监测数据,认真执行调度令,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5 凡已建成的防治污染设施,因设计J9九游会 九游会J9不合理,技术设计不过关,而失去防治能力,需停运、报废和拆除时,必须经机电物资部、安全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和批准,不准擅自闲置不用或拆除。


